引入社会律师 护航法治信访 --广州市信访局举行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9月24日上午,广州市信访局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在东风西路159号市信访局会议室举行。市信访局局长郑烈城代表市信访局与金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波现场签约。市信访局全体人员、金鹏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相关人员参加了签约仪式。
郑烈城表示,广州市一贯重视信访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在信访工作中较早引入了法律服务。2002年,市信访局联合市司法局建立了公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设立法律咨询日,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到市政府接访室为信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13年,广州市人民来访接待厅投入使用后,专门设立了法律咨询室,每周一、三、五上午,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轮流值班,至今共接待群众305批471人次。同时,推行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审查信访复查复核业务、参与信访案件听证会等制度,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进行法律把关,对信访人进行释法引导,确保信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近日,市信访局开展岗位公职律师试点工作获省司法厅批准,进一步发挥岗位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改革与法治成为信访工作的主旋律。广州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信访”为核心,严格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对越级走访只作解释引导,不予受理,并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使依法逐级走访的观念为绝大部分群众所接受,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纳入普通信访程序办理,配合政法机关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给予关怀帮助;加强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察督办等关键环节相关规定,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问题处理公正到位;全力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投诉请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但同时,当前信访工作人员还普遍存在着法律知识不够、法治思维不足、法治方式掌握不熟练等问题,群众信访还存在着“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等思想,影响了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郑烈城强调,这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社会律师的合作,是继市信访局与公职律师合作后,在信访工作引入法律服务方面的一次开拓,是深化我市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去年转发的《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积极响应,相信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金鹏律师事务所将为市信访局承担的主要法律服务包括: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进行把关,提出法律意见;起草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根据需要参加信访听证会和协调会,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参与接访、陪访工作,为信访群众解释有关法律政策,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协助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规、文件、制度,并提供法律意见;就市信访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及法律宣传活动等。郑烈城表示,信访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信访工作全面进行把关,有利于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有利于信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信访事项,防范行政风险。